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0月22日上午,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名中年男子将一名中年女子割伤后跳楼坠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辆警车停放在罗城一家百货公司门口,多名人员在门口围观。附近一商铺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内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有警察出入,随后不允许外来无关人员进入。
▲10月22日上午,一辆警车停放在事发公司门口。视频截图
10月22日下午3时许,罗城公安局发布通报称:
22日上午9时许,罗城东门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经查,嫌疑人陈某(男,东门镇人,53岁)持刀将受害人唐某(女,东门镇人,51岁)割伤后自行跳楼。案件造成唐某受轻微伤,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从多渠道获悉,犯罪嫌疑人陈某即百货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华,他与受害人的关系仍待核查。记者多次拨通该公司对外办公电话,接听人均拒绝谈及此事,并立即挂断电话。
目前,案件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开展中。
标签:国内新闻,肇庆,阳光网,坠楼,身亡,持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阳光网立场。
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名誉权等,请尽快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