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高要公安分局依法对一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宾某冲执行逮捕。
近日,经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高要公安分局依法对一名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宾某冲执行逮捕。
2017年6月13日、8月4日,高要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分别接到两名事主报案,称其信用卡被人盗刷。该大队接报后,迅速展开侦查,并精准锁定了嫌疑人。2017年8月7日,该大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宾某冲(男,35岁,高要区人)抓获归案并刑拘。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宾某冲在2016年11、12月份利用工作便利,以肇庆市高要区某汽车音响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名义,分别为冼某升、张某坚出具工作证明,协助冼、张两人各办理一张银行信用卡,同时要求两人各办理一张新电话卡交由其保管并用于银行核对资料使用。该银行将冼、张两人新办的信用卡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该汽车音响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后,宾某冲在冼、张两人不知情情况下私自签收,并使用新电话卡激活使用。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期间,宾某冲多次使用上述两张信用卡刷卡消费,消费金额合计约14万元人民币。
2018年3月12日,宾某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警方提示,办卡信息、联系方式需保密。
标签:高要新闻,高要公安分局,盗刷,信用卡诈骗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阳光网立场。
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名誉权等,请尽快与本网联系